TechEveryday2026-05-15|中文優先 · 文章化整理
半導體

博通強迫三星簽長約敗訴 南韓法院維持191億韓元罰款

美國半導體大廠博通因涉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強迫三星電子簽署不公平長期供應合約,遭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重罰191億韓元。博通提起行政訴訟挑戰該裁決,首爾高等法院於2026年5月13日駁回博通全數訴訟請求,判定三星額外負擔成本至少1.6億美元,維護南韓半導體供應鏈的公平交易秩序。

2026年5月13日,南韓公平交易史上一起備受矚目的訴訟案畫下句點。首爾高等法院行政6-1部(審判長崔恒碩、金敏基、朴英柱法官)駁回美國半導體大廠博通(Broadcom)及其三家子公司針對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FTC)所提起的全部訴訟請求,確認這家美國晶片巨頭必須繳納191億韓元(約新台幣4.8億元)的巨額罰款。這項裁決不僅是南韓監管機關對跨國科技巨頭的一次重要勝利,更深刻揭示了全球半導體供應鏈中複雜的權力博弈與法律界線。

這場糾紛的根源可追溯至2020年。根據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調查發現,當年三星電子基於零件供應多元化策略,開始在部分零組件領域導入博通競爭對手的產品。這項決定觸動了博通的神經,因為這家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荷西的企業,正是智慧手機用射頻前端(RFFE)晶片與連接性晶片市場的絕對主導者,在全球供應鏈中握有關鍵技術與市場話語權。

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詳細還原了博通如何運用其市場優勢地位向三星施壓的過程。2020年2月9日,博通主動告知三星將中止交易關係。三天後,在首次長期合約(LTA)談判中,博通進一步威脅要對三星未來的智慧裝置相關零件供應进行全面重新檢討。當三星明確表態反對將射頻前端晶片納入長期合約範圍後,談判陷入僵局。

2020年3月4日,博通單方面宣布中止所有談判。翌日,這家美國企業做出更激進的舉動:全面暫停對三星的所有零件出貨、終止開發與生產階段的技術支援,同時中斷與三星相關產品的生產排程。更令三星難以承受的是,博通在恢復供貨談判中開出的條件極為苛刻——要求三星必須100%採用博通射頻前端零件,或每年採購至少8億美元的產品。

面對這紙最後通牒,三星陷入兩難局面。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裁決書指出,當時三星甫推出Galaxy S20旗艦手機,若接受博通的威脅條件,公司將面臨產品開發與生產時程的重大衝擊。最終,迫於供應鏈穩定與市場時機的壓力,三星在2020年3月27日屈服,簽署了這份為期三年、每年採購金額不低於7.6億美元(約新台幣240億元)的長期合約,並承諾若未達約定採購量將支付差額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合約的簽署距離博通全面暫停供貨僅相隔不到一個月,時間緊迫性不言而喻。公平交易委員會在裁決中指出,博通的行為已構成「交易상 지위 남용」(交易상地位濫用),這是南韓公平交易法中專門規範擁有市場優勢地位的企業不得利用該地位向交易對手施加不合理條件的核心條款。

公平交易委員會進一步推算,由於被迫簽署不公平合約,三星被迫放棄原本可以採用的博通競爭對手零件,造成零件選擇權受到不合理限制,由此產生的額外負擔金額至少達1.6億美元,按當時匯率計算約合2137億韓元。三星方面則主張,公司實際遭受的總體損害更高,估計達3.263億美元、約4375億韓元,涵蓋採購成本差異、商業機會損失與策略調整成本等多個層面。

在為期數年的司法攻防中,博通立場堅定,主張這份合約不過是正常商業談判的結果。博通代理律師在法庭上強調:「三星電子是規模更大的交易對象,合約本質上只是雙方協商後的商業安排。」然而,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嚴正反駁,指出博通的論點忽略了關鍵的權力失衡問題:即便三星在整體營收規模上大於博通,但在特定零組件領域,三星對博通的依賴程度遠高於博通對三星的需求,依賴關係的不對稱性才是判斷是否構成權力濫用的核心標準。

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裁決更具深遠意義之處,在於其對「創新」與「競爭」的宏觀影響評估。委員會指出,博通的行為不僅傷害了三星一家企業,更剝奪了其他半導體製造商在公平條件下參與競爭的機會。當大型供應商可以透過威脅中斷供貨來迫使買方簽署排他性合約時,整個產業的技術進步與投資創新都將受到抑制,最終受害的是終端消費者與產業生態的長期健康發展。

首爾高等法院在2026年5月13日的最終裁決中,完全認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法律分析與事實認定。法院認為,博通運用其在特定零件市場的主導地位,通過採購審批暫停、產品出貨中斷、技術支援撤回等綜合手段,成功迫使三星接受不利於公平競爭的商業條件,這種行為與健康市場經濟的運行邏輯根本相悖。

除了191億韓元的罰款外,法院同時維持了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博通發出的「改正命令」,要求這家美國企業不得再以類似方式干擾三星或其他南韓企業的正常採購決策。博通方面除了必須負擔巨額罰款外,還需承擔本次行政訴訟的全部裁判費用,可謂代價沉重。

這起案件在南韓公平交易實務上具有里程碑意義。依南韓法律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裁決具有與第一審法院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敗訴方若不服必須透過高等法院與大法院的審級救濟程序才能挑戰。博通後續是否會向大法院提出上訴,值得持續關注。

對全球半導體產業而言,此案的裁決方向明確:即便是掌握關鍵技術的市場領導者,也不能利用該地位脅迫客戶簽署排他性或不公平的商業合約。這項裁決為全球科技供應鏈中的商業行為準則設立了重要標杆,也為各國監管機關處理類似跨國科技壟斷案件提供了參照範例。

【參考來源】

  1. 「三星電子에 갑질' 美브로드컴, 191억 과징금 불복소송 패소(韓國經濟,2026/05/13)
  2. 법, '삼성전자 갑질' 브로드컴 과징금 191억원 불복 소송 기각(亞洲經濟,2026/05/13)
  3. Court Dismisses Broadcom's Lawsuit Contesting 19.1 Billion Won Fine(本網站,2026/05/15)
  4. Broadcom Loses Appeal Against FTC Fine Over Alleged Abuse of Dominant Position(MDToday Korea,2026/05/13)
  5. 三星電子對 브로드컴 191억 과징金不復소송을 提出(法律時報,2026/05/13)